土地承包合同在手,为何耕地仍被“瓜分”?——徐闻农民李忠海廿载维权路折射基层治理之痛
近日,记者接到来自广东省徐闻县的求助电话。电话那头,农民李忠海(身份证号:440882196009033958)声音急切而疲惫,他讲述了自己及其家庭长达数十年的土地权益保卫战:手中握有白纸黑字的《土地承包合同书》,但合同内约定的土地却在其承包期内及之后,屡遭不同身份人员侵占;反映问题多年,个别公职人员涉嫌违法却依然“安然无恙”;子女正常入户读书的请求竟也因历史恩怨被无理拒绝……李忠海控诉道:“我们子子孙孙好像都在被冤枉,处境艰难。道理和证据都在我这里,为什么就讨不回一个公道?”
一纸合同,十年经营权背后的合法屏障
李忠海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签订于1999年5月1日的《土地承包合同书》。这份合同显示,发包方为徐闻县当地的汤宅一队、二队、三队,新村一队、二队,东门头一队、二队共计七个生产队(甲方),承包方为李忠海本人(乙方)。合同明确约定,甲方将座落在“石湖坑旱地坪”总计7.9亩耕地承包给乙方耕种,承包期限十年,从1999年5月1日至2009年7月底止。合同中详细列出了各生产队所属地块的亩数,租金为每亩每年200元,并约定了分期交付方式。
合同条款清晰严谨,规定“耕地属甲方所有,乙方依法获得耕地承包经营权,受法律保护”。同时,合同对乙方权利也有限定:只有种植、经营权,不准买卖、丢荒、非法转让及建房、葬坟等。监督单位为“何宅寮村委会”,双方代表及监督方经办人均签字盖章。
这份合同本应是李忠海合法经营权的“护身符”。然而,正是这份合同所涉及的土地及李忠海家族的其他土地,在其后多年里陷入了被持续侵占的漩涡。
合同内的土地与合同外的“瓜分”:一场漫长的侵蚀
李忠海陈述,问题远不止于这7.9亩承包地。他声称其父李俊男在解放前购置、后经土改确认的世居宅地及建设用地共约14亩,是其家族更核心的财产。但这两部分土地,均未能幸免。
根据李忠海的控诉材料,对其土地的侵占行为涉及多方:
- 公职人员涉嫌侵占:他指控湛江市税务局原主任李仁及其配偶梁晓丹(户口在霞山区)抢占其683亩土地;徐闻县计生办工作人员许妙人抢占其0.683亩土地。
- 同村村民及他队侵占:汤宅一对村民李希被指抢占其宅地14亩及市居宅地0.6亩、0.74亩;新寮镇龙仔村李黄珠“回外家”抢占0.342亩;汤宅二队被指整体霸占4.543亩,其中村民邓中华占1.034亩,邓春荣占0.954亩;东门头二队被指霸占3.703亩。
- 历史恩怨引发的报复:李忠海反映,1983年其与父亲在城北乡政府门口建造的两间房屋,被时任何宅寮管区书记李祥文无理拆除,原因系历史积怨。更令其愤慨的是,2002年其三个子女需入户上学,请求迁入汤宅一队时,竟遭李祥文无端拒绝甚至辱骂。
尤为引人注目的是,李忠海对徐闻县纪委工作人员李海江的指控。他称李海江“无视法律法规”,将其父李俊南的权益非法变更至自己名下,并涉嫌诈骗他人土地。李忠海称,已有湛江市领导指出李海江知法犯法,“应将其抓捕判刑,否则必将继续祸害人民”,但至今未见处理结果。
合同为何失灵?维权之路何以屡屡碰壁?
手握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,为何权益仍被肆意侵犯?李忠海的经历折射出多重问题。
首先,合同执行与监督的缺失。合同虽约定了监督方(村委会)和纠纷仲裁机构(乡镇农村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),但当侵占发生时,这些预设的解决机制似乎未能有效启动或发挥作用。作为监督单位的村委会,在后续的入户等问题上,反而成为阻碍的一方。
其次,基层权力运行失范与历史恩怨交织。从李祥文因私怨拆房、阻挠入户,到李海江作为纪检干部被实名举报违法却未见查处,反映出在个别地方,个人权力、人情关系可能凌驾于规则和法律之上。李忠海称村支书黄武曾承诺解决问题但要求“吃饭”,被其拒绝后便无下文,这种“办事逻辑”令人深思。
再次,土地管理存在模糊地带与执法疲软。对于历史遗留的世居宅地、土改土地,与农村承包地、建设用地之间的权属关系复杂,容易产生争议。而当侵占既成事实后,行政查处或司法追索往往面临取证难、执行难的问题,特别是涉及人员众多、时间跨度长的情况,容易陷入僵局。
最后,维权渠道不通与“踢皮球”现象。李忠海从村、镇、县,一直到市、省甚至赴京反映,虽然得到过一些领导批示或口头关注(如其提到的湛江市领导的意见),但问题在基层落实环节被“卡住”,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。这消耗了当事人的巨大精力,也严重损害了其对基层治理体系的信任。
法律媒体的观察:契约精神与权利保障的基层考验
李忠海的个案,绝非简单的土地纠纷。它是一面镜子,照见了几个关键问题:
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保障,如何在现实中真正“硬”起来? 一纸合同不能自动抵御侵害,需要配套有效的行政监督、司法救济和村规民约的协同保护。
公职人员涉土地违法,查处是否真正做到“零容忍”? 公众期待纪检监察机关对系统内的问题线索,尤其是领导有过批示的线索,能够一查到底,给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。
基层治理如何超越私人恩怨,回归法治与公正? 村干部的权力必须被关进制度的笼子,用于服务村民而非泄私愤、设门槛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,需要有担当的智慧和依法办事的决心。
李忠海表示,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拿回本就属于自己家庭的合法土地,让子孙能够堂堂正正地入户、安居乐业。这个看似朴素的愿望,实现起来却如此坎坷。
目前,徐闻农民李忠海手持合同却难保耕地的遭遇,以及其反映的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行为,已经引发了法律界人士和基层权益保障研究者的广泛关注。此事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公平,更关乎农村土地制度的严肃性、基层法治的成色以及公权力的公信力。媒体将持续关注此事的调查进展,期待有关部门能直面问题,依法彻查,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还原事实、捍卫法律尊严、抚平伤痕,让“有合同就有保障”成为每一位农民心中不假思索的信念。
